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相关进展公告

2023-04-13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彭韬先生的通知,其因借款合同纠纷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情况

2023年7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的一致行动人彭韬将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股份质押给姚晓勇,为其向姚晓勇申请的2,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8)。

二、涉诉情况

2023年4月6日,公司收到彭韬先生的通知,因彭韬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付息义务,姚晓勇将彭韬及一致行动人朱蓉娟(朱蓉娟为彭韬之配偶,为彭韬的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诉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案件号为(2023)川0105民初6613号】,要求法院判令:

1、彭韬偿还2,500万元借款及其利息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费用;

2、朱蓉娟对彭韬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对彭韬持有的公司1,38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权益享有质权,并就上述债务及相关费用,以公司1,380万股股份及派生权益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至2023年3月31日,彭韬及一致行动人朱蓉娟股份质押及司法冻结情况

单位:股

彭韬、朱蓉娟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详细情况,见公司2023年8月12日、2023年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诉讼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关系人彭韬收到上述起诉材料后,正在积极准备应诉材料,并积极与姚晓勇商讨债务偿还方案,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上述股份面临被司法拍卖的风险。

目前,彭韬及一致行动人朱蓉娟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续存在被司法处置的可能,并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进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及生产活动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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