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4月30日,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进行回购交易。

2023年5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8,826,395股的比例为0.06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2.55元/股,最低价为19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73,475.1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60.00元/股(含),即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未进行回购交易。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5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8,826,395股的比例为0.06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2.55元/股,最低价为193.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873,475.15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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