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改革-推出履职监察制 确保区议员尽责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区议会改革-推出履职监察制 确保区议员尽责  图:政府表示,今次区议会改革有必要性及迫切性,新方案基于坚实的法律基础,并符合“三个指导原则”。资料图片  政府提出在重塑区议会方面引入资格审查机制,设立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确保所有选举候选人及委任和当然议员都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同时还将推出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包括对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进行调查,并根据严重程度处以合适的惩处。  区议会不会再成为鼓吹“港独”平台并危害国家安全,回复以民为重,确保每一名区议员尽责履职,更主动地尽心尽力服务市民。  大公报记者 义昊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介绍,区议会的主要职能为协助政府收集民意,落实政策措施,回应民众诉求,是特区政治体制和治理架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要确保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为此,政府将设立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区议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会会由两至四名官守成员和一至三名非官守成员所组成。  将公布区议员“负面行为清单”  曾国卫强调,所有区议员,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都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确认方可参选、获委任或成为当然委员。委员会会裁定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  曾国卫又表示,在有需要时,委员会可征询特区国安委的意见,而有关“拥护、效忠”的具体要求已在香港法例第一章《释义及通则条例》订明相关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以供客观的审别。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表示,政府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会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同时加强对区议员工作的问责性和工作的透明度。这个机制会由民青局局长,在接收到当区区议会主席,或当区区议会动议后,启动“监察委员会”制度,透过“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按调查建议对有关区议员作出处理。若涉事区议员认为处理不公,他可以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上诉。  民青局局长将制订公开的行政指引,说明区议员应有的表现,以及列出负面行为清单,具体说明哪些行为或构成展开调查的理由。  麦美娟表示,希望有一个切实履职尽责的区议会,令市民不单在选举时可行使投票权,更可以在区议员任期内,确保每一名区议员尽责地反映市民的意见,协助政府掌握社区的脉搏,更好地做好地区服务,令每一个市民都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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