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香江-重塑区议会是完善香港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屠海鸣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昨日下午,行政长官李家超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举行记者会。李家超表示,今次检讨方案有三个原则:国家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充分体现行政主导。他并指出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的六大重点。  香港回归后就已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香港治理成为国家治理的一部分。“香港治理”的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构成的政权机关层面,也包括基层治理层面。  “一国两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以“三原则”重塑区议会,不仅是“香港治理”的题中要义,使“香港治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亦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更加完备、更加科学。  守底线,讲规矩  重塑区议会,把国家安全作为首要原则,彰显了政治规矩和底线思维。  基本法第一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这一条定义了香港的身份地位,也从法理上明确,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居民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能例外。  如果说,香港国安法实施后,厘清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底线。新选制实施后,厘清了香港政权机关必须遵守的政治底线。那么,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区议会改革的首要原则,则厘清了地区治理必须遵守的政治底线。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社会都必须有一定规矩,才能和谐有序。“小规矩”必须服从“大规矩”,决不能本末倒置。明确国家安全作为区议会改革的首要原则,这也是从国家视野审视香港治理的不足,彻底改变过往地区治理中“只讲小规矩,不讲大规矩”的乱象,确保任何时候都要守住国家安全的底线。  第六届区议会任期内,有大批区议会议员未完成效忠基本法的宣誓,说明他们并不真心拥护基本法,不愿意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这样的人当然没有资格参与地区治理。  重落实,强把关  重塑区议会,把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作为重要原则,并建立资格审查制度和履职监察制度,说明特区政府重落实、强把关。  反思回归以来“香港治理”的失误,最大的问题是落实基本法不力。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区自行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但至今香港没有履行宪制责任。基本法明确了“一国”原则,香港很多领域却没有建立起相关机制,特别是修例风波期间,在一些大学,有人以“学术自由”、“言论自由”挑战“一国”原则,竟然公开讨论宣扬“港独”话题,后来将“港独”话题引向社会,引发暴乱……事实证明,无论多么好的一部法律,一旦落实不到位,都无法实现良政善治。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曾多次阐述“爱国者治港”原则,并为“爱国者”精准画像,提出了“五个善于”和“五有”标准,就是看重落实。新选制下的选委会、立法会和行政长官三场选举完成后,特区政权层面的“爱国者治港”落到了实处。但“香港治理”的课题不至于此,“二十三条立法”和区议会改革两件事全部完成,“香港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才算打通。  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提出,区议会议员参选人须先取得一定数量的当区选民提名,同时要在地区“三会”中各取3个提名,即共9个提名;取得提名后,要通过资格审查机制,确保符合“爱国者治港”原则,才能成为候选人。这套机制的构思非常缜密,提名环节体现了广泛的代表性,确保参选人受到多方面人士认同,可以代表香港整体利益,避免“极少数”骑劫“大多数”。审查环节体现了严格的政治标准,把那些做事无底线、过往有劣迹的反中乱港分子挡在门外,预防区议会成为“乱港”平台。   落实重在细节;细节决定成败。从这些细节入手,确保进入区议会的每个人都是爱国者,这是地区治理成败的关键。  排干扰,提效能  重塑区议会,把“行政主导”作为重要原则,体现了特区政府提升管治效能的决心。  基本法确立了“三权分置、行政主导、司法独立、行政长官代表特别行政区向中央总负责”的政治架构,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行政主导”都没有落到实处。有些人甚至把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解读为西方国家的“三权鼎立”,完全无视香港的“三权”之上还有中央的全面管治权。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治理”属于地方治理,只有把“行政主导”落到实处,才能提升管治效能。区议会的工作,从本质上讲是特区政府行政职能的延伸;因此,直选议员数额的多少,并非判断区议会改革成败得失的标准。  重塑区议会,采用“委任+间选+直选”的组合,八成区议会议员透过委任和间接选举产生,区议会主席由地区民政事务专员担任,用意正是体现“行政主导”。这样产生的议员,与地区“三会”和地区关爱队配合度会更高,可以排除干扰,提升服务市民的效能。保留两成直选席位,是为了更好地体现均衡性,也是为发现更多地区治理人才提供通道。  区议会是政府与市民之间的“连接器”,而不是对抗平台。减少内耗,增强合力,“去政治化”,“增服务化”,代表香港整体利益。这样的区议会才符合基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才是广大香港居民希望看到的。  随着区议会改革逐步到位,以及“二十三条立法”落实,“香港治理”必将迈上新台阶,国家和香港的治理体系也更加完备,“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基础会更加牢固。  夏宝龙主任前不久在香港视察时,十分关心香港的基层治理;他调研的第一站就与区议员、“三会”骨干、关爱队成员等基层民众代表面对面地交流,鼓励地区人士要尽到“守四方”的责任。特区政府提出的完善地区治理建议如能顺利实施,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香港治理”体系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作者为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暨南大学“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长、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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