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按时披露2021年年报,上交所对正荣地产董事长等人予以通报批评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据上交所信息,4月21日,正荣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因未按时披露2021年年报,上交所对正荣地产董事长等人予以通报批评截图自上交所公告  公告显示,正荣地产应当于2023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未能按时披露,2023年8月1日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等规定,上交所对公司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正荣地产表示,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最新业绩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正荣地产连同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录得合约销售金额334.56亿元。收益为258.955亿元,同比下降约30%;毛利为17.49亿元,同比下降67.5%;集团连同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拥有建筑面积1915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  于2023年末,正荣地产合约负债(即预收销售款)为767.23亿元,同比下降15.68%。流动负债总额约为1704亿元,非流动负债总额约66.3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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