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信托3.89%股权与泰信资产3.75%股权捆绑挂牌转让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5月6日消息,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信托)3.89%股权与天津泰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信资产)3.75%股权捆绑转让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底价分别为2.65亿元和1627.23万元,转让方为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北方信托前身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成立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由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2.33%,其他国有企业合计持股55.4%,其他民营企业合计持股8.38%,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89%。北方信托主要经营各类信托业务(资金信托、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及家族信托等)、自有资金投融资业务、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公司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武汉设有办公场所。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约64.57亿元。

泰信资产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金5亿元,系从北方信托分立而来,主要负责管理北方信托于2005年剥离的不良资产,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金融资产管理除外),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业务等。财务数据方面,截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约8.34亿元。

挂牌信息显示,以上两宗项目披露公告期均为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披露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参与受让北方信托3.89%股权与泰信资产3.75%股权。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将分别对两个项目单独进行竞价,项目报价之和最高者为最高报价方。此外,对于泰信资产3.75%股权项目,部分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若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不受打包转让限制,意向受让方须继续受让北方信托3.89%股权项目。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田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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