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报告-管理费制定欠透明 小业主无奈照交

2023-05-07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消委会报告-管理费制定欠透明  小业主无奈照交  图:本港逾半人口居于私人住宅楼宇,但不少业主不清楚管理费如何制定、是否用得其所。大公报记者麦润田摄  本港逾半人口居于私人住宅楼宇,大部分业主每月要缴交物业管理费。消费者委员会调查发现,受访业主每月要缴交200元至3700元管理费,占家庭每月收入7.4%,但不少业主不清楚管理费如何制定、是否用得其所,部分屋苑小业主甚至缺乏“话事权”。消委会检视249个发展项目,有5个项目的住宅业权份数,占整体不足一半,意味即使集合全体住宅业主,也无足够票数通过决议;75%的公契经理人与发展商有关联,或引起潜在利益冲突。  消委会提出设立管理费参考资料库、修例允许在大多数业主同意下修改不公平的公契条款等建议,完善物管制度,增加市场公平性及效率。  有住在私人屋苑的小业主表示,不清楚管理费制定细节,只有无奈照交。  大公报记者 邵颖  694宗投诉 半数涉收费争议  消委会在2020年底至2021年中,访问了1103名业主,每月管理费介乎200至3700元,平均是1108元,占受访家庭平均收入7.4%。消委会推算,本港住宅市场的物业管理服务总收入估计达到551亿元,约占本地生产总值2%。  过去11年,消委会接获694宗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投诉个案,约半数与“价格/收费争议”相关,主要涉及份数分配、楼宇某些部分是否公用部分、费用分摊是否公平等问题。研究发现,大厦公契及售楼书,未有列明相关业权数据的计算方法,业主要查册才能了解。由于业权份数的分配基础缺乏透明度,导致业主入伙后,才得悉管理费及维修开支水平。  消委会发现,部分发展商会在项目的公契订明首任物管公司,在调查的249个项目中,75%物管公司与发展商有关联,有潜在利益冲突;其中5个项目的住宅业主获分配业权不足50%,变相无法通过投票更换物管公司。有关项目的住宅业权份数介乎14%至48%,全部属于商业和住宅的混合用途。  翻查资料,在2015年,一个青衣私人屋苑因不满大厦维修费高达1.7亿元而希望筹组业主立案法团,但所有小业主只占29%业权,不足三成业权成立法团的门槛,最终由土地审裁处颁令,准许引用《建筑物(管理)条例》第四条,以较低门槛筹组业主立案法团,成为全港首宗同类案例。    消委会建议发展商在售楼书交代资讯,如发展商或任何业主的业权份数逾三成,应该申报利益,并避免过度参与物业管理决策。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嫺指,若发展商料自身或项目商用业主业权分数较大,可将商住业权分拆成两张契约处理,认为可令业权分配得更加公平,管理费计算亦可更仔细。   倡75%业权人同意可修改公契  消委会指,公契一经注册,如要修改就要先取得所有业主同意,但随着时间推移,可能已不再符合业主利益,要取得业主一致同意是极其困难,建议政府考虑放宽大厦公契机制,允许10年以上楼宇、在民政署监督下,只要75%业权份数即可修改不符业主利益的公契条款。  九龙城区议会副主席吴宝强说,不时会有居民因物业管理问题求助,认同要多管齐下改善安排,部分项目因商户或持有大量业权,认为决策权不应只由业权份数影响,还应将单位户数纳入考虑。  前观塘区区议员、淘大花园业主委员会主席叶兴国认为,法团要与管理公司有紧密的沟通,加强监管,物管公司亦要交代清楚开支报告;他续指,今年八月起,物管公司都须持牌,相信届时行业会更规范。  住在东区私人屋苑陈先生坦言,不清楚管理费如何厘定,感觉上年年都话加,只有无奈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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