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乐士:无损涉国安法被告权利

2023-05-0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律政司早前建议修订《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以订定法定程序,让控方有权就由三名法官组成的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判庭,在不设陪审团的情况下,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时所作的无罪裁决,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诉。  多位法律界人士指出,律政司修例是为堵塞漏洞,外力所谓破坏法治之说纯属子虚乌有、心存不轨。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强调,面对恐怖主义时代,必须以严谨立法去对抗和阻止,才能有效调查和阻止罪案发生;而现行国安法已保障被告的权利。大公报记者 龚学鸣  星马反恐法比香港更严厉  江乐士在电台节目讲述“恐怖活动罪”时表示,二十一世纪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恐怖主义时代,“单凭谨慎对待,没可能阻止这些罪行发生,这些很独特而且恐怖的罪行,必须以严谨立法去对抗和阻止,警方才可以有效调查”。  江乐士指出,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都是行使普通法,均有极严厉的反恐法,亦保留死刑,两国不像香港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何涉及国家安全的疑犯包括恐怖主义疑犯,两国政府都能以行政命令扣留两年,而且期限可以无限期延长,对案中嫌疑恐怖分子的一切决定都不可以被司法覆核,这些都是比香港严厉得多的反恐法系统。  江乐士认为,很多对于《香港国安法》的批评都是完全无法成立,“这些批评是为了合理化对中国敌意甚高的政治议程,香港现行法律条文已经是非常宽松,《香港国安法》第四条具体提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被告都得到这条公约的保护和公平审讯的保证,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比其他政府多做了很多”。  江乐士认为,这项立法不是为了侵蚀,甚至夺去本港普通法系统中,被告人享有的传统权利和自由。他又提到,年轻人在网上和私人生活上都要负责任地管束言行,而归根究柢,学校教育很重要,需要有基本的道德观念,希望现时的学校有好好去做。  外力刻意污蔑 心存不轨  立法会议员、执业律师周浩鼎表示,这次条例修订目的是要堵塞漏洞。目前香港国安法案件于高等法院审理,万一主审法官在法律原则上出现错误,错误让犯人无罪释放。由于目前并无让控方上诉途径,这是让危害国家安全的重犯逍遥法外,明显存在漏洞。  他指出,因此这次修例,是要安排案件呈述的模式,让控方可以有权利作出上诉。案件呈述的安排在裁判法院及区域法院存在已久,所谓破坏法治之说更加子虚乌有。如果外部势力或有心人刻意污蔑这次修例,践踏香港的法治之余,竟然乐见危害国家安全的犯人可以为所欲为,更证明他们心存不轨。  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律政司建议修例是为了堵塞法律漏洞及缺陷,此制度是为了跟现有设立陪审团的刑事案件看齐,如果上诉庭发现法律有错但其他事实显示被告仍然有罪,一般会发还重审。律政司的修例建议是有法理基础和理据支持,根本是站得住脚,而且修改条例不会影响高等法院原讼庭设有陪审团的案件,更不会影响“一罪不能二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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