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论坛-做好两地法律对接 打通湾区发展经络-张国钧 律政司副司长

2023-05-09 富美财经 浏览量:

中国共产党在2021年成立百年之际,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并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代表着我们已经进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起点、新阶段、新征程。  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今天,无论是国家综合实力以至国际形势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与改革开放初期截然不同。当时,珠三角区域内各城市刚起步发展,香港顺理成章地发挥连接祖国和世界各地的重要桥梁和窗口作用,为内地引入资金、技术和人才,以“前店后厂”的模式带动珠三角经济起飞,并分享到国家发展所带来的红利。大家或许依稀记得,当时香港的实业家大都北上设厂生产,成功运用内地低廉的土地价格和劳动力致富。  时移世易,随着国家以“中国速度”飞跃发展,广东各地产业早已升级转型,腾笼换鸟,深圳和广州的GDP更分别赶过香港。不少早年北上设厂的实业家早已停止生产或转型,将厂房出租或改划用途。在时代的巨轮下,香港实在不能故步自封,应以大局思维勾画未来发展的道路。然而,在国家的新发展格局下,香港又应该如何走下去呢?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主席习近平多次指出,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国家要走一条更高水平的自力更生之路,实施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高质量建设大湾区 香港发展新出路  在这个大时代的背景下,《十四五规划纲要》在国家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和行动纲领中,一如既往明确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更提出加强内地与香港各领域交流合作,并首次把深港河套区纳入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建设。因此,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无疑将会是香港发展的出路。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将会是香港特区主动对接国家发展战略的最佳切入点。在刚过去的4月份,习主席考察广东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在全国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要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抓紧做实,摆在重中之重,使粤港澳大湾区成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根据粤港澳统计部门公布2023年经济资料显示,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总量已突破13万亿元人民币,这相当于以不到全国0.6%的面积,创造了全国约12%的GDP。若以一个单独的经济体来看,已经超过了加拿大、韩国,排在世界第9位。大湾区的快速发展和经济体量将为香港和外国商界带来无限的发展机遇,而湾区内的完备产业链和供应链将可支撑香港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体系。  大湾区具备“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为世上独有,而香港特区的普通法体系和法治制度更深得国际社会认同和肯定,是香港特区在国际社会的金漆招牌。当国际社会也希望分享大湾区发展机遇的时候,做好两地法律实务对接和司法互助,将可打通湾区发展经络,对湾区发展和建设作出难以取代的作用和贡献:  第一,在中央政府大力支持下,香港与内地至今达成共九项关于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安排,建立了覆盖面广、针对性强的司法互助机制,从法律程序的协助、仲裁事宜到相互认可及执行有关婚姻家事、破产或清盘程序等,实现了两地民商事判决司法协助的基本全覆盖,这是其他司法管辖区难及的优势。律政司正争取尽快落实去年通过的《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为两地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提供一个更全面和有效的机制。鉴此,外国商界在香港进行的仲裁和法庭程序,将可受惠于香港与内地建立的司法互助机制,获得更多的便利和更广的法律保障。  实施“港资港仲裁” 增强商界内地投资信心  第二,目前“港资港法”已在深圳前海实施,供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即使在没有涉外因素的情况下,可协议选择民商事合同适用的法律,包括香港法律。与此同时,“港资港仲裁”亦已适用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容许区内注册的港资企业可协议将商事争议提交域外仲裁,包括香港。两项措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选择,增强商界在内地投资创业的信心。然而,许多外国商界目前也许未必留意到,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下,外国商界在香港特区成立公司后再到内地投资发展,其实也可享受到相关的好处。律政司现正与内地有关部委积极探讨有序拓展相关措施至整个大湾区,让有关措施可以发挥更大作用,深化大湾区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专业合作和优势互补。  第三,香港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优势,将助力大湾区打造高水平法律服务人才高地,并提供更完善的法治保障。香港作为国家境内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拥有大批在促成交易、处理跨境争议解决和国际法律事务方面经验丰富的法律人才,能为跨境交易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依法保障外国投资者在香港特区和大湾区的权益。  以上可见,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将令香港更进一步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更好地把握国家发展机遇,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业可对大湾区建设作出重大贡献。而当务之急是尽快就湾区内不同的规则标准和法律实务做好对接,推进司法协助的实践。就此,律政司在本年初已成立由我担任主席的大湾区专责小组,以期尽快推展相关工作。另一方面,为提速提效,做好与内地有关部委的对接工作,我最近亦带领律政司同事前往广州、深圳和前海,拜会广东省司法厅、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及深圳国际仲裁院,进一步落实和推进行政长官早前成立的粤港合作法律及争议解决专班和港深法律合作专班的工作。  我深信,只要社会各界齐心团结、认清目标,发挥同舟共济、求同存异的精神,心怀“国之大者”,香港特区定能在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中站稳阵脚,发挥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为祖国作出贡献,为香港带来新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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