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

2023-05-11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期权简称:双成JLC1,股票期权代码:037116;

2、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5.27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行权价格为3.82元/份;

3、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3日;

4、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具体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1年5月6日,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以3.82元/份向78名激励对象授予692.20万份股票期权,期权简称:双成JLC1,期权代码:037116。2021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3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1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内部考核调整,现取消其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89名变更为87名,其中,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81名变更为79名。前述调减的2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股票期权份额授予其他激励对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不作调整,为700万份。

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期权共计7.8万份,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由79名调整为78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00万份调整为692.20万份。

2023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董事会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95万份。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人数由78人调整为7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92.20万份调整为684.25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2、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75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四、本次自主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期权代码及期权简称:简称为双成JLC1,代码为037116。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75人。

4、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05.27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9%。

5、期权行权价格:3.82元/份。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模式。

7、行权期限: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3日。

8、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9、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及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5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05.275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具体如下: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方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4、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王仕银先生、艾一祥先生、李海艳女士、王蕊女士、李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六、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八、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及时注销;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而导致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九、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414,737,000股增加至416,789,75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即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末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公司已与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和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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