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正裕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3-05-11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亿元,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第二年0.8%、第三年1.2%、第四年1.8%、第五年2.2%、第六年2.5%,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5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2.9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正裕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61”。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正裕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月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正裕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14.21元/股。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正裕转债”目前转股价格为9.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2021-039、2023-03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及修正程序具体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9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正裕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98元/股)的85%(即8.48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低于8.48元/股,将触发“正裕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正裕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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