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团购(长春鼓励商品房团购,各地也招数迭出,团购成为房产买卖主要形式)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土地规划、信贷政策、促进交易等方面拟定了12条措施。

长春鼓励商品房团购,各地也招数迭出,团购成为房产买卖主要形式

措施提到,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

湖北省黄冈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提出,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四川巴中则提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团购模式销售商品住房。各级工会可积极组织职工团购商品住房,与开发企业达成的优惠价格不计入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

浙江桐庐提出,针对有意愿组团成团购房的群体和首次购房的人才群体,桐庐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购房团购优惠活动,在备案价打折后价格基础上,对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纯叠排或排屋项目5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再下浮优惠3%;对一次性购买20套及以上的再下浮优惠5%;对人才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购买单套即可下浮优惠3%。如下浮优惠后价格低于备案价85%的,低于85%部分由企业以实物等其他方式让利优惠。

此外,铜陵、太原等地也推出了类似鼓励支持商品房团购的活动。


长春鼓励商品房团购,各地也招数迭出,团购成为房产买卖主要形式

一、什么是商品房团购?

所谓商品房团购,是指由购房者向房地产营销公司交纳一定的团购费后,可以与开发商,按照优惠价格,直接签订购房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团购,为开发商带来了可观的成交量,让购房者享受了价格优惠,让帮助销售的房地产营销公司获得了收益,表面上能够实现一个三赢的局面。但在这种模式下,有时因为信息不对称、交易主体模糊、优惠方案隐蔽,相关人员操作不规范等因素经常让购房者懵圈,甚至发生纠纷,产生诉讼。

二、商品房团购分为几类?

可以分为四类:一是购房者自发组团购房;二是购房者所在单位组团购房;三是房地产经纪公司或媒体等中介机构组团购房;四是开发商主动推出团购政策。

三、团购商品房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现实中第二类购房者所在单位组团的方式较为多见,其具体的过程是,单位受职工的委托与开发商就团购商品房达成协议,约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双方再行履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参加团购的职工享有团购商品房的购房指标。

针对团购商品房的买卖,存在对于团购商品房购房指标转让和对于团购现房转让,依最高法院法官观点,相应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其理由在于:

首先,对于团购商品房购房指标及现房的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并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其次,团购商品房特定的人身属性较弱;另外,参加团购商品房的职工将购房指标及现房转让给他人的,并未损害开发商和单位的利益。

当然,在团购房限于商品房的情况下,相应转让合同应确定有效;但如团购房性质为社会保障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则得视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因经济适用房体现的是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基本生活需要,其购房指标性质更倾向于人身性,针对团购经济适用房进行转让,实质上侵犯了国家集资房的管理制度,涉及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被认定无效。


长春鼓励商品房团购,各地也招数迭出,团购成为房产买卖主要形式

综上所述在经历了2020疫情之后,全球的经济进入寒冬,价格高昂的房地产领域,也开始呈现了有价无市的尴尬局面。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也为了活跃国内经济,部分省市开始鼓励房地产降价。

鼓励房产降价,将会是今后一段时间的趋势。同时,通知中也提出,可以通过团购等方式发放优惠力度,这也表明,我们很了解的,大多呈现在低价消费品中的团购模式,也开始向着昂贵的房产届进军,成为房产买卖的主要形式之一。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