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位(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管)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高处作业是工程建设现场易发、高发事故之一,危害非常大,一般下情况会直接导致死亡或颅脑、颈椎、脊髓、胸腔、腹腔、盆骨等部位严重受伤,会给伤者的智力上或身体造成无法逆转的伤害。拒不完全统计,施工现场有40%的死亡事故是由高空坠落造成的。如何预防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我们一方面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安全技术保障。下面就从加强安全技术保障方面介绍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管控要点。

一、高处作业和高处坠落的定义

在JGJ 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中,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JGJT429《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中,高处坠落是指高处作业过程中人员坠落而造成的伤害事故。

二、常见的高处作业安全隐患(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未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审批手续;2.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扎紧裤管、未设监护人及各项安全措施不到位;3.脚手架、跳板存在孔洞、无防护栏杆、无脚手板等安全隐患;4.登高作业使用的梯子无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夹角应为60—70度。5.使用的安全带无永久标识和产品说明、无合格证;6.使用前未认真检查安全带的完好性,安全带存在破损、缺陷;7.在高度超过1.8m的移动脚手架作业时,没有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未做到高挂低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的绳端钩环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工作。这样,一旦发生坠落时,操作人员不仅不会摔到地面,而且还可避免由于重力加速产生的冲击力对人体的伤害;8.在使用安全带过程中,背而不挂,没有将安全绳系挂在牢固可靠的挂点上。安全绳非常重要,一般起到扩大或限制佩戴者活动范围、吸收冲击能量的作用;9.在超过1.8m的高处装卸材料时,没有使用防坠落保护;10.高处作业下方没有设立警示区的;11.安全绳未挂在可靠牢固位置的,如系挂在钢结构下方,脚手架管边缘等;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管


12.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没有采取防坠落措施,未使用工具袋;13.高处作业存在交叉作业情况时,无监护人,下方作业人员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高处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防护网;14.作业人员在高处移动时没有防坠落保护,存在单钩移动情况,应该是双钩交替使用;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管


15.高处作业时没有清理平台、通道上面的杂物,如散落在脚手架上扣件、钢管、工具等;16.在高压线旁边登高作业时无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17.夜间在照明不足的场地作业。

高处作业安全隐患排查与监管


三、高处作业中常见的可能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1.在暴雨、大雾、阵风风力五级(风速8.0m/s)以上恶劣天气下进行高处作业。2.在GB/T4200《高温作业分级》规定的Ⅱ级或Ⅱ级以上的高温作业。3.在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4.在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条件下作业。5.在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的场地作业。6.在光线不足,能见度差的场所作业。7.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安全距离不符合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参数。8.安排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登高禁忌人员登高作业。9.登高作业未穿滑鞋,或携带笨重的物件登高。10.在无防护措施的石棉瓦和玻璃钢瓦上作业。

四、高处作业安全监管内容和依据要点

(一)安全监管内容1.检查高处作业人员的资格证。2.督促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3.督促项目部作业前召开班前会,告知高处作业存在的风险及安全措施,办理作业许可。4.督促项目部检查高处作业场所各种使用工具、设备、设施的安全性。5.高处作业风险管控清单。(二)监管依据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2.SY/T6444《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3.JGJ8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4.JGJ/T429《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5.GBT 5048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三)监管要点1.作业前未检查高处作业许可证、人员资格证,以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依据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第二十四条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作业监护人、属地监督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脚手架等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职业禁忌症,以及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等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高处作业。第四十二条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登高器具和设备。2.作业前未召开班前会,未向作业告知高处作业存在的风险及安全措施,未办理作业许可。依据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第十六条 作业单位是指具体承担高处作业任务的单位, 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参加高处作业现场风险分析。(二)制定并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三)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人员从事作业,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四)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五)当人员、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所属单位。第四十条 高处作业实施前,作业申请人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应按照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3.督促作业队对各种操作工具、 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依据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第三十条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一条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需要搭设或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架、梯子、脚手架和防护棚等。作业前应仔细检查作业平台,确保坚固、牢靠。4.高处作业过程中,重点监督以下内容:(1)在高处作业过程中,严禁随手抛递工具和物品;(2)在高处作业时,其正下方及附近禁止交叉作业,严禁有人员停留和通过;(3)在工作高度距离基准面2m以上作业,必须规范使用安全带;(4)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严禁高处作业;(5)在没有实施有效的防坠落措施时,严禁高处作业;(6)高处作业禁忌症者,严禁高处作业;(7)遇有五级以上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高处作业。依据标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第二十三条坠落防护 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否则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一) 尽量选择在地面进行作业,避免高处作业。(二)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等限制系统。(三)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降的工作平台等。(四)使用区域限制安全带,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五)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等。第四十三条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系挂在移动、不牢固的物件上或有尖锐棱角的部位,系挂后应检查安全带扣环是否扣牢。第四十四条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等指定的路线上下,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作业点下方应设安全警戒区,应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第四十五条高处作业禁止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工具应采取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所用材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第四十六条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 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同一架梯子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工作,不准带人移动梯子。第四十七条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上进行作业,作业人员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等高处作业处休息。第四十八条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SY/T6444(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5.4.4焊接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e)高处焊接作业时,电焊机二次线应与脚手架绝缘并帮牢;焊条桶应固定在合适位量,焊条头应放入回收桶内;在电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应彻底清除应采取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GB/T 50484《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3.5.4 高处作业时,安全带不得系挂在尖锐棱角或有可能转动的部位,并应高挂低用,下部应有安全空间和净距,当净距不足时,安全带可短系使用,但不得打结使用。在不具备安全带系挂条件时,应增设生命绳、速差防坠器、安全绳自锁器等安全措施。垂直移动宜使用速差防坠器、安全绳自锁器;水平移动拉设生命绳。安全带的质量标准和检验周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 6095的规定。JGJ 276《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3.0.4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高挂低用。JGJ/T429《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安全标准》:3.0.7施工单位应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应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5.1.6凡在2m以上的悬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及其使用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全带除应定期检验外,使用前尚应进行检查;织带磨损、灼伤、酸碱腐蚀或出现明显变硬、发脆,以及金属部件磨损出现明显缺陷或受到冲击后发生明显变形的,应及时报废;2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应扣牢在牢固的物体上;3 缺少或不易设置安全带吊点的工作场所宜设置安全带母锁;4 安全带的安全绳不得打结使用,安全绳上不得挂钩;5 安全带的各部件不得随意更换或拆除;6 安全绳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的安全带,单根绳的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7 安全绳不得用作悬吊绳;安全绳与悬吊绳不得共用连接器,新更换安全绳的规格及力学性能应符合要求,并应加设绳套。(本文图片为原创图片,不得自私使用)

图/文韩举锋2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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