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首(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2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码:临[2021-2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如下:

一、根据审计机构预审计,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为739.5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为-3604.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1.77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码:临[2021-27])。

二、2020年7月24日,公司股票因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为“ST天首”,股票交易日涨跌幅为“±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届时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仍为(“±5%”)。

三、目前,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经审计后的2020年度经营业绩具体数据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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