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预售合同没有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预购人将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转让合同有效。

不具备预售条件的,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证的,认定合同有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按明码标价确定购房价格的,预售房又以其他名义增加收费的,该增加收费的条款应当认定为无效。双方当事人已逃避交易税收为目的,故意或变相减少商品房交易价款的,也认定无效。

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涉及售楼广告内容,但售楼广告内容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认定是预售合同的一部分。向购房者提供优惠条件或赠送礼品的许诺。对商品房外墙或共用部分装饰标准的告示。对商品房各组成部分或共用部分使用功能质量的陈述。对商品房周围环境质量作出的具体明确的公建指标的说明。

商品房预售合同,一房二卖的,各预售合同均有效。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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