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房管局(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高效办结)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保障二手房安全快捷交易的重大优化举措!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高效办结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7日讯 17日一早,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的公证人员陪同一处二手房的买卖双方,来到青岛市城阳区市民中心,办理缴税、领证手续,买方赵先生顺利拿到了房产证,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这是市中公证处办理的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也是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这一“带押过户”是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的一项重大优化举措。

据介绍,以往想要出售住房,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后续手续,而这个过程耗时比较长,卖房人为了还贷,可能还要付出额外的费用。而今,有了“带押过户”业务,二手房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也可以安全快捷地进行售房相关流程。

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高效办结

在市中公证处此次成功办理的第一笔“带押过户”公证业务中,买卖双方贷款银行均为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在了解了可以以“带押过户”方式进行交易后,买卖双方共同来到我处办理了相关公证。随后,该处根据买卖双方的在先约定以及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的合作协议,为买卖双方和贷款机构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分行办理了预告登记和预转本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有关领导亲自协调沟通,快速办理快速审核,仅用时一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双预告登记的受理与审核、双预告登记转本登记的受理与审核,在该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的共同努力下,仅用时三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全部交易流程,买方赵先生顺利拿到了房产证。

关于“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业务是对二手房交易流程的重大优化,相对于过去的业务模式,不仅简化了交易流程,而且能够降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有利于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满足当前市场改善性住房需求,盘活存量市场的同时,能够进一步加速社会资源的流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高效办结

去年11月份,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青岛市司法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后,我处认真贯彻《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并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公证服务。

“带押过户”业务中的公证服务——

根据青建房字【2023】76号《关于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的通知》精神,推行带押过户的公证机构资金监管模式:

买卖双方按规定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交易资金提存监管,将首付款存入公证机构设立的资金专用提存账户中;公证机构可根据买卖双方授权,代为申请出具同意带押过户证明、办理转让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让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转正式登记、注销原抵押登记、资金清分等;

公证机构可以为买卖双方提供全流程公证服务,减少当事人跑腿,降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风险和交易成本,并保障带押过户的资金安全。

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高效办结

公证机构具有合法安全的提存账户和规范熟练地提存业务流程,能够按《通知》要求为带押过户提供公证提存服务,实现对不动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公证机构通过对存量房交易双方的身份的真实性的核查以及对各类合同文本的完善,可以进一步保障交易的真实合法;公证机构具有 “网签+公证”、“不动产+公证”、公证委托、公证代办等业务优势,可以为带押过户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并保障公积金中心、银行方等抵押登记的顺利完成。

在整个带押过户的业务流程中,公证机构的参与,对买卖双方交易自由度、安全性、快捷性等方面都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法律保障,公证就像是架在买卖双方与不动产、银行、公积金等多个部门之间的一座桥梁,沟通协调与协同推进,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市中公证处凸显的优势——

据了解,自《通知》下发后,市中公证处认真研究了公证机构的职能需求,梳理业务流程并制定业务规范,积极走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房屋交易中心,沟通业务衔接事宜;同时积极与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对接,共同梳理业务流程,制定相关法律文书,订立“带押过户”专项工作协议,协助与有意向的客户对接,积极推动存量房“带押过户”模式落地。

目前该处已成为市公积金中心首批业务合作单位,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签订“带押过户”合作专项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等就双方的合作业务类型和基本流程等进行约定,已经充分具备办理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公证服务条件。

青岛市第一笔公证机构资金提存监管模式的“带押过户”业务高效办结

该处在市内三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自贸区(保税港区)均设有公证室,现有公证人员近百人,服务房地产业和金融机构多年,具有天然的地理位置优势、服务团队优势和业务发展优势。下一步,该处也将进一步发挥优势和职能作用,继续加强与市公积金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房屋交易中心、各商业银行的协调沟通,不断完善公证服务,开展公证服务+房屋交易、公证服务+不动产登记联办等延伸服务,努力实现存量房“带押过户”的一站式综合服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肖常季)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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