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单身女,留神沦陷婚恋“连环套”

2023-04-18 富美财经 浏览量: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常静

重点高校毕业,领导秘书……这些耀眼的光环,让不少中年女性误以为幸福来敲门,稍有不慎就成为被骗财骗色的对象。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对办理的婚恋交友诈骗类案件分析研判发现,被害人多为中年女性。

“中年单身女性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在感情问题上较为坎坷,在对方的花言巧语下,对其产生好感后,往往戒备心理较弱,进而变得毫无防备,缺乏应有的自我保护意识,导致被骗。”涧西区检察院检察长石笑飞说,不少婚恋诈骗呈现犯罪持续时间长、诈骗次数多的特点。

花言巧语布下陷阱

“我某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某市办公室从事秘书工作,最近调到省城担任某领导的秘书。”经某婚姻介绍所介绍认识后,女子张某被男子李某的自我介绍所打动,对其产生了好感,两人开始交往。

事实上,李某早已结婚,他隐瞒已婚事实,虚构未婚、某重点高校毕业生和某市公务员等身份,就是为了吸引张某上当受骗。两人在交往期间,为了减少与张某见面次数,李某谎称调到省城后,日常工作十分繁忙,经常跟随领导出去调研,难得有休息时间。

“因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就让婚姻登记处为我们办理了结婚证。”李某为了骗取张某的信任,伪造了两人的假结婚证。在没有男方亲属到场,也未举办仪式的情况下,李某招待张某亲朋好友共3桌酒席后,两人正式结成“夫妻”,开始同居生活。

“既然已经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张某对李某的花言巧语深信不疑,虽然李某常常不在“家”,张某一直认为李某是因为工作太忙。李某假借职务晋升、学习深造、亲属生病、婚丧嫁娶、抚养孤儿、购买房产、投资做生意,帮张某及其亲属调动工作、迁移户口、子女入学等理由,共骗取张某46万余元。

“为了我们今后更好的生活,我买了一套住房,我付了首付,你再拿点钱。”直至李某虚构购置房产一事,张某要求实地看房时,其谎言才被揭穿。

没想到以身相许的李某,早已结婚,所谓的高等学历、事业有成也是其精心编造的,不仅伤害了自己的感情,还骗走了自己的大量积蓄,得知真相的张某难以接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立案后,因案件时间跨度较大,涉案财产多无电子交易记录,诈骗金额固定成为本案的关键,涧西区检察院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形成环环相扣、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条。

涧西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开庭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涉案金额,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9万元,责令赔偿被害人损失46万余元。

“博士医生”主动示好

王某是一名单身妈妈,一个偶然机会,她在微信上结识了昵称为“墨菲博士”的男子。该男子自称在国外当医生,3个月后将回国,可以回来和王某共同生活,一起投资办学开诊所。

“博士医生”的主动示好,让王某增添了对未来的深切期许,两个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为获得王某的进一步信任,“博士医生”许诺把自己账户资金转移至其名下,方便后期两个人投资使用。考虑到钱都由自己保管,王某逐渐放下内心的警惕,将名下的3张银行卡卡号、密码告诉了“男友”。

经“男友”介绍,王某结识了其在国外工作的朋友杨某。杨某以兑换货币为由,要求借王某的银行卡使用,并答应支付一定费用作为报酬。

王某按照杨某的要求又办理了3张银行卡,还根据其要求,答应把转到自己账户里的钱,再转至其指定账户。

“你的资金往来这么多?你是做什么生意的?”王某多次对杨某的资金来源提出质疑,但“男友”会及时给出解释,帮助其打消顾虑。就这样,杨某利用王某的银行账户先后过账近139万元,王某从中支取1.26万元用于日常消费。

公安机关发现有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资金进入王某银行账户。王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抓获归案。

王某以为能和“医生男友”共度今后的美好生活,没想到会卷入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变成了洗钱犯罪链中的一员。

涧西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医生男友”及杨某等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出借对方使用,用于转账支付结算,并且在银行卡冻结后继续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遇到甜蜜恋爱当谨慎

“在深入了解对方身份背景前,切勿轻易和对方有经济上往来,尤其是提供钱财给对方。对婚介所介绍或网上结识的异性朋友,女性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不可轻信只言片语而遭诈骗。”石笑飞说。

涧西区检察院分析认为,近年来,婚恋交友成为诈骗类案件的高发诱因,中年女性在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糖衣炮弹的“连环圈套”下,往往容易沉浸其中无法自拔,直至财产遭受巨大损失、沦为他人牟利的工具,才发觉不法分子的“恋爱骗局”,只能悔不当初。

“张某被骗一案中,从起初无需本人到场的结婚证办理,到‘婚姻’存续期间为对方转账46万余元,再到虚假购置房产引得案件事发。倘若被害人在领取‘结婚证’时深入思考一步,在对方一味索取时及时醒悟,或许所受伤害可以减轻甚至避免。”办案检察官认为,中年女性要擦亮眼睛,警惕“甜蜜恋爱”背后的“金钱陷阱”,切莫被他人一时的花言巧语迷惑,从而失去理性判断,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最终落得人财两空。(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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