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币网莱特币怎么办(加密货币交易所被盗:投资者如何自救,能否依法维权?)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摘要: 币安遭遇黑客攻击,7000BTC蒸发,币安启动“SAFU基金”全额承担本次攻击的全部损失。此次被盗事件虽是有惊无险,而一旦交易所无力挽回,用户如何自救?又能否举起法律维权的旗帜?

币安遭遇高级黑客攻击,投资者有惊无险

币安发布公告称,2019年5月8日凌晨1:15:24(香港时间),发现了一个大规模的系统性攻击,黑客能够获得大量用户API密钥,谷歌验证2FA码以及其他相关信息;黑客团体使用了复合型的攻击技术,包括网络钓鱼,病毒等其他攻击手段。

黑客在这一次攻击中提走了7000比特币,但它仅影响了币安的BTC热钱包(其中约占币安BTC总持股量的2%),所有其他钱包都是安全无恙的,此次事件没有用户资金受到影响。

Binance将使用“SAFU基金”全额承担本次攻击的全部损失。没有任何用户有任何损失。

此次交易所被盗事件虽无用户损失,但中心化交易所的安全隐患却不得不让用户捏了一把冷汗,一旦交易所无力挽回,用户还能自救吗?

数字货币交易所被盗时有发生,交易所表现如何?
加密货币交易所被盗:投资者如何自救,能否依法维权?

历年加密货币被盗事件

门头沟事件:历时6年后才开启民事赔偿

2014年2月,MT.Gox宣布停止交易并随后申请破产,导致其倒闭的直接原因:由于受到黑客攻击,总计744000个比特币失窃,而且这一损失多年都未被发现,并且除了交易所75万个比特币之外,门头沟表示平台自身的10万个比特币也被盗,被盗金额总计85万枚比特币。

2018年6月,日本法庭宣判Mt.Gox交易所退出破产清算程序,转而对债权人进行民事赔偿。

东京法院于今年4月24日发布指令,在今年10月28日以前提交民事再生计划。破产托管人小林信明称在公告中表示,处理上述被否决的申请可能要取决于索赔的评估流程,原计划为本月26日的提交截止期推迟了六个月。更多详情:BTC“惊天大劫案”真相揭迷,“数字侦探”Nilsson三年追查全复盘

Coincheck事件:3个月时间交易所被完整接盘,平台受损用户获赔偿

2018年初,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Coincheck遭受黑客攻击,价值5.34亿美元的新经币(NEM)被劫掠一空。

事故发生后,Coincheck宣布向受害者赔付460亿日元,但由于币值的波动,许多人对这个金额并不满意。而且在遭窃事件发生后,Coincheck中止了其他货币交易,从而导致其他用户间接受损。

3月12日,平台开始以每个0.35美元的均价补偿新经币持有者损失。

最终,Coincheck被Monex集团完整接盘,创始经营团队全身而退,平台受损用户也得到了应有的赔偿。更多详情:【独家】Coincheck失窃事件全复盘:三赢收官,促五大蝴蝶效应

币安:无任何用户有任何损失,“SAFU基金”全额承担此次攻击损失

此次币安发生的被盗事件反应机制,便是使用了交易所内部的保护机制——投资者保护基金(SAFU)。

2018年7月4日币安曾发生部分API用户的钓鱼事件。在此次异常交易事件的处理方案中,币安宣布成立Binance投资者保护基金(SAFU),从7月14日起,将拿出10%的交易手续费作为投资者保护基金,相关资产将存放在独立地址,专项专用;对所有平台突发风险时对Binance用户进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极端突发安全事故;对于任何非用户自身原因造成的用户资产损失,Binance将从投资者保护基金中提取资金对用户实施全额先行赔付。更多详情:【链得得独家】7000比特币蒸发,拯救币安的SAFU什么来头?

当交易所盗币再现,如何维权才是关键

由于2017年9月4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公告中规定,交易所不允许设立在国内,所以目前国内还没有交易所被盗的审判案例。那么,国内的用户在交易所遇到所有数字货币被盗应该如何解决?

链法团队郭亚涛告诉链得得APP,从法律角度来看,发生大规模的交易所盗币,主要是依靠交易所与用户的协议来判定。协议中会包含纠纷解决的仲裁地点、仲裁、准据法律等。

以币安为例,经链得得编辑查询,在注册页面会显示“服务条款”,这也就是交易所与用户所签订的用户协议,协议中明确阐述了纠纷处理细则。

加密货币交易所被盗:投资者如何自救,能否依法维权?

币安网站用户协议内容

在查询火币全球站、韩国交易所Bithumb的用户协议中也可以看到,用户协议中有写明公司赔偿与损害赔偿。那么,遇到争议时用户协议的内容会如何判定?

以链法提供的一则案例来看:

原告陈某于2016年8月3日以期货交易纠纷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陈某认为,火币网通过控制后台数据、虚假交易等方式进行欺诈,导致其受损,故要求被告火币网返还比特币52.8567个、莱特币815.9731个,折合人民币共计128096元。

火币公司主张,陈某在注册为火币用户时已经同意《火币用户协议》,双方已经形成了网络服务合同关系。

9月1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书,确认上述仲裁条款有效。

10月,火币公司向海淀区法院提交该裁定书。鉴于陈先生与火币公司约定的仲裁条款已经生效裁定书确认有效,海淀区法院驳回了陈某的起诉。

陈某不服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8年4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目前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均设立在国外,用户注册时同意了用户协议,那么意味着一旦出现民事纠纷,国内法院可能并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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