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暨减持至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兰馨成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兰馨投资咨询(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馨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17,200股,兰馨成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基培先生为兰馨投资的执行董事,因此,兰馨投资为兰馨成长新增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及其增加一致行动人,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兰馨成长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14,417,180股减少至11,999,9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6.0072%减少至5.0000%。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兰馨成长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新增一致行动人及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内部大宗交易转让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

注:

1、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此次权益变动后新增一致行动人,兰馨投资。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兰馨成长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3-048)》,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内部之间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数量和表决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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