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政策(深圳公布“房改”新政)

2023-05-12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深圳公布“房改”新政

龙岗区坂田街道呈祥花园二期保障性住房项目。

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斌)6月5日,深圳市举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给深圳未来的住房供应体系带来深远的变化,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2018年至2035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明确未来18年住房改革目标

《意见》构建了符合深圳市情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关于“八大供给主体、六类保障渠道、三类(四种)住房、三类补贴”的深圳市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的总体设计,其显著特点是全覆盖,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让每一位市民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找到其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实现住有所居。

第二,大力实施住房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了面向未来18年的住房发展目标。同时对住房供应结构和比例进行调整,明确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60%左右。

第三,提出了六类15种住房建设筹集渠道,破解深圳市土地资源紧缺、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不足的瓶颈制约。

第四,完善了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设计,明晰了各类住房的功能定位和覆盖范围。

第五,对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出售的人才住房实行一定年限内的封闭流转,购房人在产权封闭期内可以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购房对象或由政府回购。购房人在深圳服务满一定年限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向政府缴纳一定比例增值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六,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提供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租赁信息服务,减少中间收费环节,引导市场合理定价。将各类社会存量租赁住房房源有序纳入平台交易,逐步实现租赁房源全覆盖、公共服务全纳入、租赁环节全打通。

到2035年筹建保障房逾100万套

深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这部《意见》,深圳市委、市政府希望通过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努力让深圳全社会对未来住房有良好的预期,实现住有所居。在统筹考虑未来新增人口对各类住房的需求基础上,计划到2035年,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筹集建设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深圳已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调整,合理规划布局住房空间,进一步加大住房土地供应力度,计划新增盘活35平方公里土地用于建设各类住房。为了更好地盘活存量、优化服务、加强监管,规范和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深圳去年开始构建真实、透明、便捷、安全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目前正在扩容运营中。

“希望通过建立健全系统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在现有调控政策的基础上,增加市场经济手段,加大政府保障力度,合理调控好房价,减少高房价对吸引人才和发展产业的影响,不断提高城市人才的吸引力和创新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努力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支撑,也为国家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进行探索和实践。”该负责人说。

6月19日18时前,公众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

■观点

赵燕菁

厦门大学教授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

这次深圳住房新政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率先实现了住房供给中保障性住房(政策支持性住房和公共租赁房)和商品房比例的大逆转,已经超过了香港大约50:50的比例。考虑到现在存量巨大以租为主的“城中村”,深圳“以住为主”住房结构将会在全国各城市继续领先,从而为深圳经济转型提供强大的支撑。

在城市“高速增长阶段”,住房市场是城市融资的主要工具,随着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住房必须尽快转向“以住为主”的住房体系,深圳这次住房新政正是体现了经济向高质量转型的关键一步。

陈蔼贫

深圳市政协委员

深圳市住房研究会会长

从土地拍卖第一锤到住房制度改革,深圳始终走在全国的前列。《意见》明确了住房改革的目标、路径和方法,无疑将对深圳住房市场乃至全国住房改革产生重大而积极的影响。同时,《意见》涉及方方面面,未来的配套法规修订、制订任务繁重,改革的路上仍有诸多政策调整、土地供给不足等“变数”。如何步步为营、科学推进改革,切实做好政策衔接,实现平稳过渡,达至改革目标,可谓任重而道远。

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进入关键时期,深圳率先启动住房领域的改革创新,主动为全国探路,是深圳经济特区精神的再次诠释。

《意见》拟将住房分为三大类

构建多层次、差异化、全覆盖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1 市场商品住房

●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

●让有能力的市民通过市场商品房来解决住房需求

●以中小户型商品房为主

2 政策性支持住房

●占住房供应的40%左右 (包括人才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分别占20%)

●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60%左右

●安居型商品房重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等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供应,可租可售、以售为主,建筑面积以小于70平方米为主,租售价为市场价的50%左右

3 公共租赁住房

●占住房供应的20%左右

●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中低收入居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

●建筑面积以30—60平方米为主,租金为市场价的30%左右,特困人员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租金为公租房租金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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