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证券代码:688058证券简称:宝兰德公告编号:2023-026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10天,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58证券简称:宝兰德公告编号:2023-027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地址和证券部联系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公司办公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9层C1010和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中青大厦803-806室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现将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变更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茅台大厦28层

联系电话:010-65930046

传真:010-65930866

电子信箱:besinvestors@bessystem.com

邮编:100088

证券部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目前均保持不变。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变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正式启用,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宝兰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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