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产投”)持有公司股份295,875,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其中,累计质押股份145,065,4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49.03%;累计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股份合计91,616,363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30.9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4%。本次司法标记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股份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昆明产投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具体事项如下:

其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查询结果得知,本次标记ZYD220616,标记编号BJD000300,需要冻结10,102,147股,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69,368,075.33元。

二、股东累计冻结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明产投累计冻结、司法标记及轮候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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