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会通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会通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6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3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83,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3,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359号文同意,公司8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会通转债”,债券代码“11802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2月12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6月12日至2028年12月5日止(非交易日向后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会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5771661

电子邮箱:investor@orinko.com.cn

特此公告。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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