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5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逐一落实与核查,并按照要求对《问询函》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并对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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