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2023年2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股东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2023-009),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或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自2023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增持价格不低于0.99元(含)/股。因公司股票在增持计划期间于2023年12月1日起停牌5个交易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顺延5个交易日。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5月10日,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供销大集股份50,0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62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持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控或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8,473,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18%。

3、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前6个月无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增持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4),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低于0.99元(含)/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3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6、本次增持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不再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期安排: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相关承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供销大集股份50,0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增持金额为人民币5,000.62万元,增持均价为0.9994元每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前后长春海航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未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

4、本次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股份变动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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