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3-05-15 富美财经 浏览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持有的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24%股权、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投资发展”)持有的深圳市招商前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8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向包括招商局投资发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公司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5.06元/股,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发行数量也将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2023年3月17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739,09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3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023年5月6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为:以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7,739,098,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30元(含税),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23元(含税),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11日,除息日为2023年5月12日。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调整前发行价格15.06元/股减去每股派送现金股利(即0.23元/股),即14.83元/股。公司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股份发行价格的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交易对价/股份发行价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整后发行价格为14.83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为602,008,952股,其中向深投控发行456,121,891股,向招商局投资发展发行145,887,061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与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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